嘉峪关市残联“爱心屋”残疾人 招用公告
嘉峪关市残联“爱心屋”残疾人
招用公告
依据省残联《全省“爱心屋”助残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我会拟开发助残就业“爱心屋”安置残疾人就业,现将有关招用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地点
通过新建、改建、资源共享等方式,在住宅小区、商业广场、主要路口、车站、景区公园、大学校园、城乡结合部等人流量较大、商贸较发达场所地段建设“爱心屋”。
二、建设方式
聚集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业、非公经济组织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和爱心力量,共同参与“爱心屋”建设。建成后帮助更多残疾人融入社会和上岗就业。
在法定就业年龄段、有就业意愿和能力、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;优先安排结对关爱对象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;也可根据实际情况,安置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直系亲属。安置对象以本市持证残疾人为主。
1.实施“爱心屋”运营的企业或个人,结合“爱心屋”运营需求与残疾人实际情况,招用残疾人,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安置其长期稳定就业,也可与残疾人签订劳务合同,帮助其实现灵活就业。
2.市残联负责登记有意愿在“爱心屋”就业残疾人,综合其身体条件、相关特长等因素,向“爱心屋”运营企业或个人推荐聘用。
请有意愿在“爱心屋”就业的残疾人员,联系市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参加。
报名地址:嘉峪关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204室、205室(嘉峪关市迎宾西路689号)。
2024年4月24日 17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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