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认定情况的公示
现将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认定情况予以公示(内容附后),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-1月20日,计7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请以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反映情况。
(二)专家评分情况。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、实地查看和家长访谈的形式进行评估评分。
1.肢体残疾康复服务机构:第1名,新华社区卫生中心128.8分;第2名,建设社区卫生中心123.8分;第3名,保健院未达到90分;第4名,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未达到90分。
2.听力、言语残疾康复服务机构:第1名,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6.4分;第2名,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9.8分;第3名,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未达到90分。(市妇幼保健院未申请该类别)
3.智力、孤独症残疾康复服务机构:第1名,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6.2分;第2名,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5.4分;第3名,市妇幼保健院未达到90分;第4名,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未达到90分。
4.视力残疾康复服务机构:第1名,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0.8分;第2名,市妇幼保健院110.4分;第3名,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未达到90分。(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申报该类别)
2023年1月12日 18:05
ꄘ0
2024-03-27
2024-03-26
2024-03-21
2024-03-18
2024-03-15
2024-03-11
2024-03-08
2024-03-06
2024-03-01
2024-02-28
2024-02-05
2024-01-27
2024-01-27
2024-01-27
2023-12-29
2023-12-29
2023-12-29
2023-12-26
2023-12-25
2023-12-20